财政部及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一项通知,旨在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的差旅费用管理,具体包括伙食费、市内交通费、住宿费及会议费等。自2019年8月1日起,公职人员在公务出差期间需遵循这些新的标准和管理要求。
首先,关于伙食费,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将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,除非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,其他的用餐费用需自行解决。若接待单位提供协助,出差人员应提前说明费用标准并支付相应的伙食费。在内部食堂就餐时,如有收费标准,需按照标准支付;若无标准,则按补助费的20%支付早餐,午晚餐则按40%支付。在饭店用餐时,需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支付。
其次,市内交通费的管理也有明确规定。出差人员可按标准领取市内交通费,若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且有收费标准,则按规定支付;如无标准,每人每半天可支付日交通费标准的50%。出差人员在享受接待单位的服务时,需索取费用凭证以便个人保存。 球友会官网
在住宿费用方面,财政部早前设定了差旅住宿费标准,部级官员在北京的住宿费每日限额为1100元,其他级别人员的标准则依此类推。
交通费用上,出差人员须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,若选择超出规定的等级,超出部分需自理。在选择交通工具时要确保安全并选择经济便捷的方案。
会议费用也有明确的管理办法,设定了不同类会议的日均费用上限。 球友会官网
总之,这些标准旨在提高出差费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,确保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的费用支出合规、合理。